财务报销
一、经费报销流程
常用报销业务指南
http://www.jdcw.sjtu.edu.cn/list.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019
详细内容可参见 《财务计划处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工作的通知》(财务计划处[2015]7 号)http://www.jdcw.sjtu.edu.cn/sj_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 reeid=1053&wbnewsid=1767
amjs澳金沙门线路财务计划处关于学校经费支出管理的规定(财务计划处[2016]40 号)http://www.jdcw.sjtu.edu.cn/sj_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 reeid=1053&wbnewsid=1761
二、新进教师科研启动经费申请
1、 学校部分:可与人力资源处高培老师联系,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申请办理。
联系电话:34206724 办公地址:新行政楼 B405
Email: estherg@sjtu.edu.cn
2、 学院配套:可与学院财务人员联系,填写年度任务计划书,按实际需要分
年度启动经费,打印一式两份并签字交至党政综合办。 院内联系人员:沈 琴 Med-X 楼 213 室/文选楼 321 室
三、amjs澳金沙门线路常用银行账户、税号、开票信息
为使教师更准确、快捷地查询各类进账款项的到帐情况,请各位教师将基本 存款账户信息提供给对方单位(不含民口重大专项的科研项目款和境外汇款)。
1、基本存款账户
账户名称:amjs澳金沙门线路 银行账号:43905922689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amjs澳金沙门线路支行
2、专用账户
账户名称:amjs澳金沙门线路 银行账号:43515925716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amjs澳金沙门线路支行 账户用途:核算民口专项资金
3、境外汇款
NAME: SHANGHAI JIAOTONG UNIVERSITY
A/C: 454659250319
BANK: BANK OF CHINA
SHANGHAI XUHUI SUB-BRANCH
BANK ADD: NO.45 WEST GUANG YUAN ROAD,SHANGHAI,CHINA
SWIFT CODE: BKCHCNBJ300
TEL: 64484478
POST CODE: 200030
4、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号)
1210000042500615X0
5、开票信息
纳税人名称/户名:amjs澳金沙门线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2500615X0 银行账号:43905922689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amjs澳金沙门线路支行 地 址:上海市华山路 1954 号 联系电话:021-54740000
四、公务卡申办和撤销流程
1、 申请人至学院财务人员处领取“公务卡个人申请表”。
2、 申请人填写好“个人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外籍人士 为护照及居留许可页复印件、持绿卡者仅需提供护照复印件、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通行证复印件),需要关联借记卡还款的老师还需提供 借记卡正面的复印件。以上材料交至学院,由财务人员统一交给校财 务处办理。
3、 中国银行会将办理好的公务卡邮寄至“个人申请表”中填写的地址。
4、 课题组项目聘用人员办理公务卡还需要提供“申办公务卡的推荐表”
(在学院财务人员处领取),每个课题组只能为一名项目聘用人员办理公务卡。
5、 人员离职后,需要还清公务卡欠款,结清公务卡内资金余额,并在中国银行办理销户手续,并将销户凭证交给学院财务人员。
6、 如果持卡人遗失了公务卡,请尽快拨打中国银行客服电话 95566 进行 临时挂失处理。正式挂失需要持卡人本人携身份证或护照等证件到中国银行柜面办理。
院内联系人:龚海庆 Med-X 楼 212 室/文选楼 321 室
详细内容可参见 《财务计划处关于公务卡管理的实施细则》(财务计划处[2016]19 号) http://www.jdcw.sjtu.edu.cn/sj_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53&wbnewsid=1768
五、公务接待标准
住宿标准 |
部级:上限 1100 元/人天; 司局级:上限 600 元/人天; 其他人员:上限 500 元/人天。 |
用餐标准 |
日常用餐标准为 100 元/人天; 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视情况安排一次工作餐,用餐标 准为 150 元/人; 安排工作餐时,随行人员可以安排客饭,标准为 50 元/人。 |
注意事项:
1、公务接待需严格按照接待标准,保证住宿费和餐费不超标。
2、公务接待时,校内陪同人员有数量限制:来访人员在 10 人及以内的,校 内陪同人员不能超过 3 人;来访人员在 10 以上的,校内陪同人员不能超过来访 人数的 30%。
3、其他来访和联络的招待费、加班工作餐及食品需提供报销事由及人数说 明。
4、药店、烟酒店开具的食品发票不予报销。
详细内容可参见
《amjs澳金沙门线路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沪交办〔2014〕10 号)
http://www.jdcw.sjtu.edu.cn/sj_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53&wbnewsid=1765
《amjs澳金沙门线路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沪交办〔2015〕64 号)
详细内容可参见 《amjs澳金沙门线路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沪交财〔2016〕44 号)
http://www.jdcw.sjtu.edu.cn/sj_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 reeid=1053&wbnewsid=1764
七、专家咨询费标准
详细内容可参见 《amjs澳金沙门线路关于转发《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的 通知》(沪交财〔2018〕5 号)
http://www.jdcw.sjtu.edu.cn/sj_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 reeid=1053&wbnewsid=1945
amjs澳金沙门线路专家咨询费发放审批表模板
http://www.jdcw.sjtu.edu.cn/list.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051
八、劳务费发放标准
劳务费是指校内以行政经费支付为主的讲课(座)费和评审费。
1、 讲课(座)费 标准上限:
(1) 聘请校外院士、全国知名专家、部级领导干部每课时≤1500 元;
(2) 聘请校外正高级专业人员、局级领导干部每课时≤1000 元;
(3) 聘请校外副高级专业人员、处级领导干部、优秀党员代表、先进模范人员等每课时≤750 元;
(4) 聘请校内院士、全国知名专家、部级领导干部每课时≤1000 元;
(5) 聘请校内正高级专业人员、局级领导干部每课时≤700 元;
(6) 聘请校内副高级专业人员、处级领导干部、优秀党员代表、先进模范人员等每课时≤500 元。
发放原则:
(1) 聘请校外人员可另行支付实际发生的交通费(或按规定报销);
(2) 校内人员在工作时间的职务行为原则上不支付讲课(座)费;
(3) 不到半天(4 小时)按实际讲课(座)时间计算。
2、评审费
标准上限:
性质 |
专家类别 |
半天内 |
一天 |
工作日 |
正高级职称 |
500元 |
800元 |
其他专业技术职称 |
400元 |
600元 |
|
工作日晚间评审 |
各类专家 |
按工作日的半天标准计发 |
|
会务工作人员 |
按半天 200元计发 |
||
休息日 |
各类专家 |
按工作日评审标准的1.5 倍计发 |
|
会务工作人员 |
按每天 500元计发 |
||
评审单位要求,通过网上平台或邮件形式评审的各类专家 |
按次计算,每次按照半天标准的 20-50%执行 |
发放原则:
(1) 校外专家按前述规定执行;
(2) 校内专家不到半天(4 小时)按实际评审时间酌情发放;
(3) 邀请多位校内专家集体评审的项目,不再区分专家类别,按相同标准计发(具体视构成群体情况而定);
(4) 职务工作人员和会务人员,工作日内(不含晚上)不支取劳务费;
(5) 为便于操作,校外专家发放额度为税后(代扣税),校内专家发放额度为税前。
详细内容可参见
《劳务费标准调整暂行办法》(沪交人〔2018〕54 号)
http://www.jdcw.sjtu.edu.cn/sj_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53&wbnewsid=2137
九、国内差旅费标准
人员 |
国内出差及出国(境)选乘交通工具类型 |
院士、二级及以上管理岗位人员 |
飞机头等舱、火车软卧/一等软座、高铁/动 车商务座、轮船一等舱 |
讲席教授、特聘教授、50 岁及以上正高级职称 人员、三级和四级管理岗位人员 |
飞机公务舱、火车软卧/一等软座、高铁/动 车商务座、轮船一等舱 |
高级职称人员、五级和六级管理岗位人员 |
飞机经济舱、火车软卧/一等软座、高铁/动 车一等座、轮船二等舱 |
其他人员 |
飞机经济舱、火车硬卧/硬座/二等软座、高 铁/动车二等座、轮船三等舱 |
十、国内住宿费标准
人员 |
国内住宿费标准限额 |
院士、二级及以上管理岗位人员 |
北京、上海 1100 元/人.天; 其他省市 900 元/人.天 |
讲席教授、特聘教授、50 岁及以上正高级职称 人员、三级和四级管理岗位人员 |
北京、上海 900 元/人.天; 其他省市 750 元/人.天 |
正高级职称人员、五级管理岗位人员 |
北京、上海 750 元/人.天; 其他省市 650 元/人.天 |
副高级职称人员、六级管理岗位人员 |
北京、上海 650 元/人.天; 其他省市 550 元/人.天 |
其他人员 |
北京、上海 500 元/人.天; 其他省市 450 元/人.天 |
http://www.jdcw.sjtu.edu.cn/sj_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53&wbnewsid=1763
十一、国际差旅费标准
级别 |
交通工具 |
省部级人员及相当职务人员 |
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火车高级软
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商务座
|
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包括教授、研究 员、主任医师、艺术一级人员、 职务工资在五级(含五级)以上的高级工程师、 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副教授、副研究 员、副主任医师、 艺术二级人员及相当以 上技术职务人员) |
飞机公务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或
全列软席列车的一等座
|
其他人员 |
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或
全列软席列车的二等座
|
级别 |
住宿规格 |
省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
普通套房 |
司局级及以下人员 |
标准间,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之内予以报销 |
详细内容可参见
《amjs澳金沙门线路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
http://www.jdcw.sjtu.edu.cn/sj_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53&wbnewsid=1770
关于印发《amjs澳金沙门线路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http://www.jdcw.sjtu.edu.cn/sj_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 reeid=1053&wbnewsid=1771
十二、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教职工可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中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5 项专项附加扣除,由学校按照累 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教职工,需在次年 3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申报途径:
1、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手机 APP
2、登录 https://its.tax.sh.gov.cn/网站
十三、财务报销联系方式
财务计划处网址:http://www.jdcw.sjtu.edu.cn/
财务平台公众号
一门式服务
联系电话:34206610、34208632、34208633
地点:新行政楼 B125 室一门式服务窗口
信息管理科
联系电话:34206457 办公地址:新行政 B 楼 226 室
科研经费管理科
联系电话:34206458 办公地址:新行政 B 楼 224 室